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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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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 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該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

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10月13日基府人考貳字第1140145212號書函轉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