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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修正發布「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部分規定
-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部分規定,業經客家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以客會綜字第10960012221號令修正發布。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10月19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0902506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