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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2181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請貴校轉知有意申請之教師配合辦理:

(一)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參與認證之教師需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曾參與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本(109)學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本案亦公告於教育處全球資訊網(公告序號:76252)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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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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