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4月26日環署廢字第11010516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工作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合作單位「財團法人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辦理。

三、本案將核發全程參與者活動進修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學習時數6小時,請惠允參加研習人員公假登記、課務派代。

:::

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