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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