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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於年度中放棄本人依法支領之定期給與,改請領遺屬年金者,其當年度年終慰問金,可依其改領遺屬年金前,實際領取月退休金(俸)之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一案,請查照。
  2. 依據基隆市政府111124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11010324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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