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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曆端午時節期間請同仁依「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含問答輯如附件)規定辦理,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10點或第14點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本規範第7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2. 依據基隆市政111519日基府政預貳字第1110222810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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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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