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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條、第1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9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2. 依據基隆市政府112925基府教前參字第1120140473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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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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