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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3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一案,請貴校薦送教師名單,詳如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F號函辦理。
- 二、旨案學分班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班別包含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 三、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 四、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本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五、請貴校就「基隆市所屬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國中部)113-115年薦派教師參與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統計表」(附件1),優先薦派所列無正式專長教師之科目,併同提報「113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求及薦送表」(附件2)紙本逐級核章,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中午前逕送本府教育處(課程科)彙辦,逾時不候。
- 本校附註:請有意願教師於11/11/21(二)下班前就科別(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附件表需填列資料填齊向本校教學組提出登記,登記排序以送件時間先後排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