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維護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同仁權益,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加班補償之規定,自11411日起試辦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以下簡稱加班餘數併計),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案,請查照。

二、有關本校公務人員(含約僱人員)學期中延長服務時間累計,為維護公務同仁權益,業經簽奉校長核准:同意比照案內「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之餘數併計規則」,自11411日起試辦延長服務時間累計。

三、依據基隆市政府113719日基府人考壹字第113023348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