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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辦理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資訊,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5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44946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鼓勵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
三、請各校於4月13日前完成所有學生及教師之報名作業,請各校務必鼓勵教師、學生參與是項認證考試,本府將另案針對報名結果統計,據以規畫暑期期間認證考試輔導班。
四、報名作業以團報為原則,單一學校報名人數達15人以上者,本府另案簽辦獎勵措施,以茲鼓勵協助報名作業人員。
五、為加強取得多元師資來源,請轉知貴校代理、代課教師及退休教師本訊息,並鼓勵渠等報名。
六、檢送旨揭原文及附件供參,所需電子檔請自教育處網站處網公告下第72176號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