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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一案,詳如說明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391號暨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 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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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對象係下列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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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
- 國立中小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及法務部矯正署轄屬矯正學校(國中部)。
- 執行期程: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 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臺灣台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轄屬教育主管機關檢核後撥付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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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114年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114/3/9),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 客家委員會113年度第2次(113/10/5)及114年度第1次(114/3/15)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 國立成功大學2024年秋季(113/12/7)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500元。
- 申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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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 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 本市申請報名費補助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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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資料:到考證明或成績單影印本。
- 申請期限:請貴校彙整校內教師申請資料後,填具印領清冊及經費申請表,於114年4月28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課程科俾憑辦理經費補助事宜。
- 另本補助計畫將視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校教師取得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及各語別開課需求,衡酌後續補助計畫之辦理,爰請各校及早儲備各語別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