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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5月7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140118736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226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知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學年度將再決定是否賡續商借)。(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

正路738之4號)。

(四)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5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實習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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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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