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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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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衛生福利部擬具「鼓勵公教 健檢上傳『健康存摺』說帖」及「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 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各1份。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26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669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