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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及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規定,為有效達到特 殊教育相關人員的在職進修,促進特教專業發展,規定特殊教育相關人員研習時數如下:「普通班教師每年應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請貴校普通班教師依規參加。請於研習辦理完畢後,將審核通過研習時數人員名單列印保存,以備貴校受評鑑時列舉證明。
  • 依據「基隆市政府所屬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研習管理原則」規定,學校(幼兒園)自辦或聯合辦理之研習結束時,應將參加人員簽到退表、活動照片及研習資料等做成紀錄、成果,以備本府考核。爰此,請貴校辦理研習完竣後,自行妥善保管研習相關資料備查。
  • 關於教師每學年參加研習規範,請詳閱所提供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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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 
校  址 : 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100號   
總  機 : (02)24692366    
傳  真 : (02)246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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